白衣渡川

找个地发发文/2.5次元人士/杂食党/CP太多博爱党/现主战全职黑篮

【双花】梦里不知身是客

写完这篇不禁沉思我为什么要把自己搭进去

其实我是乐我党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一天夜晚,我在睡梦中哭醒,枕边人迷糊着爬起来搂住我,闭着眼睛安慰我。头一点一点的像是随时会再睡过去,却强撑着问我梦到了什么。

我抹掉眼角的泪水,明知他看不到却还是扯出个笑容,边说着没什么边拉着他躺下。第二天他还要早起上班,我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关系打扰到他本就珍贵的睡眠时间。

第二天早晨,他再次问起我昨晚的梦,我把粥和包子放在餐桌上,回答说只是一个噩梦而已,也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。

他点点头,不再多问,吃完早饭就拿上公文包出门了,临走前在我的额头印上一吻,说晚上见。

我却在他走后脱力般跌落在沙发上,双手捂住脸,蜷缩成一团,无声的哭泣起来。

我没有告诉他内容的那个梦,是关于他的。关于他为了另一个人抛弃了我。

而事实是,他为了我离开了那个人,或者说,为了由他的父母介绍的我,离开了那个人。

 

我和我丈夫,是十年前相亲认识的。

彼时我25岁,恋爱经历为零,开始被七大姑八大姨催婚,终于在一次父母略带施压的谈话中松口,答应和一个素未蒙面的陌生人吃一顿饭。

至少他和其他所有人,都以为在此之前我们是陌生人。

我们在一个普通的餐馆里见了第一面。地点是我定的,父母对于我选这样一个毫无亮点的地方作为相亲地点感到很不理解,因为我甚至没有在那里吃过一顿饭。

我没有理会他们的反对,准时到达了餐馆,并在他发短信来说路上堵车可能会迟到一会儿的时候,叫来服务员写好了菜单。

他到达的时候菜快上齐了,我能看出他眼里的惊讶,因为桌上的菜都是他喜欢的口味。

我接过他拆开的消毒碗筷,善解人意的安慰他迟到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,在他几乎把菜都吃完的时候,告诉他我很高兴他对我的点菜水平给予了肯定。

在那之后,我们开始联系,从偶尔到频繁,关系也从疏远到亲近,直到确认关系,最后成为一家人。

 

他长我几岁,父母把他的基本资料交给我的时候,着重提醒了我这一点。亲戚认为比起我,更着急结婚的是他,所以我不用赶着把自己送上去,可以循序渐进,等足够了解,再决定要不要在一起,要不要结婚。

我却在和他相识半年后接受了他的求婚,搬进了他的房子,从此人们对我的称呼变成了张夫人。

他有些着急结婚,我看得出来。并不是他的父母逼着他快点成家,相反,他的父母态度很平和,也认为婚姻起码得建立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,更何况他也没谈过几次恋爱。

我们行为让所有人大跌眼镜,始作俑者却毫无自觉。

 

我们认识一个月时,开始了交往。

那天外面下着大雨,本来约好了在外面吃饭,我联系他,告诉他可以等雨停了再说,他拒绝了,说已经在来的路上。虽然淅淅沥沥的雨声遮去了大部分声音,我还是从嘈杂的噪声中分辨出一丝哽咽来。

他来到餐馆的时候,淋湿的发丝贴在他的额头上,水滴顺着发梢滴落。我假装没有看到他泛红的眼角,只是递过去一张纸,示意他擦一擦。

会有什么事能让一个而立之年的男人哭红眼呢?大概只是雨水滴进了眼睛里吧。

整顿饭他一言不发,正当我打算说些什么打破尴尬的气氛时,他开口了,问我觉得他怎么样。

你很好。我说,是我遇到过的所有异性里,最让我心动的一个。

他的内心似乎很挣扎,皱着眉头沉默了很久,久到我以为刚才的对话只是一个幻觉,他却抬起头来,表情严肃的像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。

他问我,愿不愿意和他在一起。

我却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些许颤抖,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些许悲伤。

然后我回答好,我说我很喜欢你。

我很喜欢你,而不是我也喜欢你。

 

他是一个优秀的男朋友。

会偶尔和老板请一个下午的假,去城市的另一头买我喜欢的蛋糕,然后在我工作的地方等我下班,给我一个惊喜。

会在周末的时候带我去爬山,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上去,然后在山顶支起架子烧烤。我什么都不需要做,只需要等他把烤好的食物递到面前。

会给我买各种礼物,小到一根头绳,大到一个两米高的毛绒熊。我说不需要送这么多的东西,他说给自己的女朋友买礼物天经地义。

在交往期间,他送给我最贵的礼物,是一个卡地亚的手镯。

他左手曾经戴着一个手镯,样式很好看,简洁大方,几乎每一次见面他都戴着。有一次我随口说想看一看,他却愣住了,犹豫了很久都没摘下。我不想他为难,只说别当真,一笑而过。

后来再见他,那个手镯就从他手上消失了。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天鹅绒的盒子,里面是一对情侣的手镯,他拿出女式那款戴在我的手上,却没有把剩下那个也拿出来戴上。

我盯着盒子里的手镯看了很久,笑道,你工作总是戴个手镯也不方便,改天我送你块手表吧,也实用些。

他似是松了一口气,说好。

 

交往五个月后,他约我到我们相识的餐馆里吃饭。

饭馆虽小,平时也是人声鼎沸,那天却只有我们两个人。不用猜我也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。

他说其实这个地方他来过很多次,是他很喜欢的一个餐馆,却没想到我也喜欢。

他说第一天见面,我点的菜都是他喜欢吃的,他很惊讶,也很高兴。

他说我是一个很温柔善良的女孩,他不想错过。

最后我听到他问我,愿不愿意嫁给他。

我说我愿意。

哪怕他全程一句我爱你都没说,我也愿意。

厨师和店员拍着手从后厨走出来,祝贺我们有情人终成眷属,他拉过我的手,将戒指套了上去,然后把我拥入怀中。

我们的身体靠得这么近,我却没办法看到他的脸。

我们的心离得这么近,我却没办法听清楚它的声音。

 

结婚后,他变成了一个优秀的丈夫。

房子是他买的,写的却是我的名字。我试图反对过,他却说连工资卡都要交给我了,一套房子算什么。最终我妥协了,只支付了装修的钱。

他很少让我下厨做饭,认为我应该好好保养自己的手。实际上他的手比我的更好看,指甲圆润,骨节分明,细长却充满力量感。

他的厨艺很好,除了滇南的家常菜外,还会做一些北方菜。我曾问过他从哪里学的京菜,他含糊着说以前跟一个朋友学的,我也不再细究。

他记得我们的每一个纪念日,第一次见面、交往第一天、结婚纪念日,还有各种各样的节日,都会成为他庆祝的理由。他对这些特殊日子的热衷,胜过我认识的所有人。

结婚几个月后,我怀孕了,他很高兴,在还没有确定性别之前就想好了孩子的名字。我把名字的决定权交给了他,自己只是偶尔提出建议。

怀孕后他几乎禁止了我做任何家务,事无巨细一切包办,还会不时制造一些小惊喜。

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认为我嫁了一个很好的男人,他们为我高兴,也会说些羡慕我之类的话。

我也是这样觉得的。所以当发现他在孩子的取名上加入了自己一点小小的私心时,我平静的接受了。

我们的孩子是个男孩,他取的名字,叫张哲。

 

结婚九年,孩子八岁,时间并没有冲淡我们之间的感情,他对我一如既往的好。

他会把苹果削成各种可爱的形状,哄我和儿子一起吃,因为我俩都不喜欢这种水果。

在儿子还小的时候,他把他的头发留长了些,用不知道从哪找出来的头筋绑上,然后让我去看儿子雌雄莫辨的模样。

他会在下班时带一束花回家,摘下一朵插入我的发间,和我说我一如十年前初遇时那般美丽。

我去捏他的脸,说他也一如十年前那般帅气逼人。

孩子大一些后,他开始在各种假期把孩子寄养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,然后带我出去旅行。我们去普罗旺斯看薰衣草,去北极看极光,还到过佛罗伦萨的圣母百花大教堂。

所有的旅行都是他策划的,我只需要跟着走。

每一个地方都很迷人,带着不真实的美丽,如同我们的婚姻。

 

下午,趁着他和孩子都还没回来,我简单打扫了一下家里。

看到书房里电脑桌上放着一张荣耀的账号卡。

有时他也会登录游戏,却只是上去看一眼,几分钟后又退出。

有一次他不在家,我用他的账号卡登录了游戏。是一个狂剑士,和当年的落花狼藉长的几乎一模一样,名字也是四个字,也包含了花。

角色叫镜花水月。

像是在讽刺我们的婚姻,又像是在追悼他们的过往。

 

傍晚,我坐在沙发上。

他要加班的时候,我会提前下厨准备好晚饭等他回家,今天也不例外。

太阳快下山的时候,他回来了。

西装革履,绅士优雅。

他先回卧室换上家居服,公文包就放在沙发上。

我只需要拉开拉链,就可以拿出他的手机,解锁他的密码,然后看他这一天都和谁有了什么交流。

我有很多个这样的机会,但我从来没有做过。

如同他从来不知道我知晓他的手机密码。

 

吃完晚饭,他把碗筷收拾到厨房里清洗,儿子说着要帮爸爸做家务也跟了进去。我坐在沙发上漫无目的的调换着电视频道,直到那张熟悉的脸出现在屏幕上。

他走出厨房的时候,主持人正用一种激昂的音调念着手中的稿子:下面有请B市最年轻有为的企业家——孙哲平先生入场。

那个迈着优雅步伐走进场的男人,左手的手镯在镁光灯下闪耀着夺目的光芒。

不用回头我也知道他脸上会是什么表情,我说着现在的电视节目真是越来越无聊了,关掉了电视,让儿子回自己的房间里看书。

他过了半晌才如梦初醒般走过来坐到我身边,说的确很无聊,问我想不想看电影。

我点点头,把遥控器递到他手中。

他打开的是《怦然心动》,一部很老的电影,我们已经一起看过很多遍。

他总说这部电影会让他想起我们第一次相遇,我却知道事实不是这样的。

这么多年了,他还是没法很好的隐藏自己的情绪,也没有意识到我的不知道,只是假装而已。

 

他已经沉浸到了电影里,而我看着那些早已熟悉的画面,思维却回到了很多年前。

 

二十年前,我第一次接触到荣耀这个游戏。

放学路上路过一家网吧,里面的人尖叫呐喊的声音震耳欲聋,我被那些声音吸引,停下了脚步,将目光投到正中央的一个大屏幕上,上面有炸裂的枪弹,有迸发的鲜血,有提着刀的狂剑士,还有拿着枪和手榴弹的弹药专家。

那些职业的名称,后来我才知晓。

而那时我唯一记住的画面,是那个一头火红色头发的角色,在弥漫的硝烟中屹立不倒,如同荆棘里一朵盛开的玫瑰。背景音是玩家们声嘶力竭吼出来的一句——繁花血景。

那个场面成了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一幅画,且历久弥新。

回到家后,我立刻上网搜索了那个游戏和那个角色。

职业:弹药专家。

操作者:张佳乐。

喜欢上一个人需要多久?一个瞬间就足够了。

 

父母不允许我在大学之前接触网络游戏,我却抑制不了自己想要了解他的冲动,最终在欲望的驱使下,我拿着未成年人的身份证,踏入网吧打起了游戏。

这一玩,就是很多年。因为表现无异,一直到我去了千里之外读大学,父母依然不知道这件事。

至于喜欢张佳乐这件事,是我一个人的秘密。

 

所以当我听到相亲的对象是他时,几乎是毫不犹豫就答应了。

旁人以为我是被扰的烦了才仓促应下,只有我自己知道那完全是出于真心。

他曾在多年前一本杂志的采访上提过喜欢的餐馆,所以我把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定在了那里,菜也完全按照他提过的喜好选择。

他来的时候是一头利落的黑色短发。可是就在两年前,我最后一次在电视上见他的退役新闻发布会上,他还绑着小辫子,酒红的发色张扬耀眼,一如当初我爱的那个少年。

可我什么也没问。

我知道他不希望我对他有过多的了解。

相亲前,父母和我说他想找一个不熟悉电竞圈的女朋友,而我这种从小到大没有接触过游戏的就是最佳人选。

我表面上笑着说那我真是再合适不过了,转过身去却难过起来。

我知道他为什么希望和一个不玩游戏的人在一起。

就像我知道他曾经不离身的那个手镯,是孙哲平定制的特别款,是世界上独二的存在。

而别人想要知道这个事实,则需要找到一本很多年前的电竞杂志,翻到他们的专访,看到右下角的最后一段话。

 

那些他曾经为我做过的事,都是孙哲平为他做过的,或是他们想要一起做却没能实现的。

如果我的父母也在微博上关注张佳乐,并且将他的微博翻到一开始的那几页,他们就会发现很多熟悉的东西。

比如他发过一条微博,说终于找到了能让他愿意吃苹果的方法,配图是孙哲平拿着一把水果刀,正小心翼翼的削着手中的苹果,果盘里放着两个已经成型的小兔子形状的苹果。

比如他发过的一张自拍,得意洋洋的指着小辫子上的头筋,说没想到孙哲平也有小女孩情怀。而那根皮筋,多年后出现在了我们儿子的头发上。

还有他那如同节日报时器一般的微博,总会在各种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发各种礼物的照片,那些日子里,甚至包括了他和孙哲平的第一次在网游里相遇,以及第一次在现实里见面。

或者是百花战队举办微博问答的那一次互动,有粉丝艾特孙哲平问他旅行的首选地,孙哲平转发艾特了张佳乐,张佳乐回答了三个地方,普罗旺斯、北极、佛罗伦萨。

他会喜欢《怦然心动》这部电影,不是因为让他想起了我们的初遇,而是因为那是他和孙哲平一起看的第一部恋爱向电影。

他还为此发了一条微博,说两个大男人一起看这种电影真是让人浮想联翩。

 

现在的两人有多形同陌路,当年的平乐就有多真情实感。

 

我打从一开始,就什么都知道。

可就算如此,我还是投入了他的怀抱。

孙哲平因为爱他而放他走,我因为爱他而留下来。

 

电影放完,他一如往常红了眼眶。

我靠在他的肩头,和他说这是一个happy ending的故事,相爱的人终会在一起。

我看到他的手几不可查的颤抖了一下,然后抬手揉揉我的头发,说他有些累了,想洗个澡早些休息。

我说好,目送他进了浴室,去厨房热了两杯牛奶,一杯抬去给儿子,顺便检查他今天的作业,另一杯则放在餐桌上等他洗完澡出来喝掉。

他抬起了那杯牛奶,却在喝第一口时愣在了原地。

我在牛奶里放了半勺白糖,第一次。

喜欢喝甜牛奶这件事,他只在多年前的某个采访上提过一句,甚至连他的父母也不清楚。

 

那天晚上,我们各怀心事的睡去。

我又做了一个梦。

我梦到他没有妥协,为了自己和爱人坚持到了最后。哪怕要承受来自四面八方的责难,哪怕要忍受众叛亲离的可能。

他们的手至始至终牵在一起。

最后,他对孙哲平说了那句从来没有对我说过的话。

他说,我爱你。

 

这一次,我终是笑着祝福了他们。



end。

评论(2)

热度(5)